根據《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常政發〔2008〕196號)、《關于貫徹<關于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常公積金委〔2018〕2號)及《常州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實施方案》(常政發〔2021〕78號)等文件的規定,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靈活就業人員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每年調整一次。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調整后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的執行時間為當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F就此次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做如下回應:
問題1:哪些人員涉及此次調整?
答:2023年度基數調整的對象有兩類。
一類是單位繳存職工,即:凡是在2023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辦理繳存登記的單位及其在職職工需要參加一年一度的基數調整。
一類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人員。
問題2:單位職工繳存基數的計算口徑是如何設定的?
答: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工資總額)核定。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職工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六部分組成。
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2022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工資收入(工資總額)除以實際發放工資的月數。
問題3:職工繳存基數的上下限分別是多少?
答: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最高不高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根據我市統計信息,確定2023年度繳存基數的上限為32500元。月平均工資高于32500元的按32500元作為繳存基數,月平均工資低于32500元的,繳存基數按照職工的實際收入作為繳存基數,但最低不得低于人社部門公布的全省各類地區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按目前我省各類地區最低標準,確定今年的下限為2280元。
問題4: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如何設定?
答:全市各類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各5%-12%,且單位和職工的繳存比例應保持一致。各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區間內自主選擇繳存比例,但只能在基數調整期間調整,即單位已繳存6月份住房公積金、未繳存7月份住房公積金之前。
問題5:困難企業如何調整繳存比例或申請緩繳?
答:針對經營出現虧損的企業,根據《關于貫徹<關于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常公積金委〔2018〕2號)文件精神,凡是符合實施意見規定的困難企業,可按規定程序辦理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上述文件可在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http://gjj.changzhou.gov.cn)查詢或撥打服務熱線0519-12329/12345咨詢。
問題6:新入職員工住房補貼的繳存基數與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相關情況?
答:新職工住房補貼的繳存基數與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相同,新職工住房補貼的繳存比例根據省市的各相關規定執行。
問題7:靈活就業人員月繳存額的上下限范圍及申報權限?
答:靈活就業人員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在上下限范圍內自主申報,2023年度靈活就業人員月繳存額上限為7800元,月繳存額下限為228元。
問題8:此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的時間和方式?
答:1.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及靈活就業人員應在繳存2023年7月份的住房公積金之前進行基數調整(靈活就業人員為月繳存額調整,下同),調整后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從2023年7月1日起執行。
2.機關事業單位調整時間按上級要求另行通知。
3.目前,單位繳存和靈活就業人員都有線上和線下兩個渠道辦理基數調整業務:
線上:已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單位業務的單位可以登錄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廳(http://www.czgjj.com)“單位業務”模塊辦理。已簽訂線上業務辦理協議的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登錄“常州住房公積金”微信公眾號進入“業務辦理”模塊辦理。
線下:未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單位業務的單位依然可以在各受理點辦理,靈活就業人員到對應的銀行業務受理點辦理。
問題9:還有哪些注意事項?
答:1.為確?;鶖嫡{整工作順利實施并按時繳存7月份的住房公積金,如果托收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在匯繳7月份住房公積金時未辦理基數調整,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協議約定在托收7月份住房公積金時為其自動做“基數不變”或“月繳存額不變”調整。其中,繳存基數或月繳存額低于2023年度繳存下限標準的,將上調至2023年度繳存下限標準。
2.在繳存基數調整過程中,如遇到問題需要咨詢的,可撥打服務熱線:0519-1232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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