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應急管理局、常州經開區政法和應急管理局: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檢查及整改工作,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6號)《關于印發<常州市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制度(試行)>的通知》(常安〔2020〕30號)等文件要求,現制定如下指導意見。
一、持續加強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一)加強隱患自查自改。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國家應急管理部制定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認真組織開展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排查工作,對排查出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按照資金、責任、時限、措施、預案等“五落實”要求及時排查治理,排查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范事故發生。
(二)加強監督執法檢查。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在執法計劃檢查、雙隨機執法檢查、四不兩直檢查、專項執法檢查等過程中要將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要嚴格落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督辦制度,及時建立臺賬,跟蹤督辦,確保隱患整改到位。一時難以判定,需組織集體討論或邀請專家論證的,在論證結束后,應及時下達相關執法文書。
(三)強化隱患現場管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堅決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危險性較大、治理難度較高、可能造成嚴重后果或較大社會影響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可提請本級安委會或上報上級安委會掛牌督辦。
二、明確規范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整改流程
(一)落實整改主體責任。生產經營單位應落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和防控的主體責任,對于查處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立即組織制定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實施。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制定可聘請設計單位和相關領域專家進行指導。治理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等內容。
(二)組織項目設計診斷。對查處過程中存在涉及設備設施、平面布置等方面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詳見附件),且未經正規設計的(沒有設計或者承擔設計的單位不具備相應資質)或掛牌督辦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安全診斷。設計單位應當與所診斷的生產經營單位簽訂技術保密協議書,對診斷檢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編(繪)制符合技術標準規范的相關圖表(主要包括:總平面布置圖,生產裝置(設施)、安全設備設施平面布置圖,主要設備設施一覽表等),形成安全診斷報告書,并對診斷結論負責。
(三)開展專項驗收評價。生產經營單位對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和設計安全診斷報告書的要求開展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整改治理。整改完成后,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整改治理情況進行專項驗收評價,出具專項驗收評價報告,并對評價結論負責。專項驗收評價報告內容參照AQ8003-2007《安全驗收評價導則》,主要包括: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具體情況;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產生的原因;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與分析;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治理方案;評價對象設計情況;評價對象的分析評價;安全對策措施建議;治理效果及安全驗收評價結論;診斷圖紙等。
三、嚴格落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閉環程序
(一)組織審查驗收。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包括設計、評價、主要設備廠家、施工等單位相關人員及企業負責生產、安全等部門相關人員開展竣工驗收,并邀請至少3名市級以上專家分別對設計安全診斷報告書、專項驗收評價報告及現場整改情況進行核查,形成驗收結論意見,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在驗收意見上簽字確認。專家組成員應滿足相關行業領域專業要求(金屬冶煉類應選擇冶金、機械、電氣等行業領域專家,粉塵涉爆類應選擇機械、電氣、材料、粉塵行業領域專家)。
(二)提出復產申請。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竣工驗收合格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屬地應急管理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申請報告應當包括整改治理方案、安全診斷報告書、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驗收意見。屬地應急管理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及評價報告結論進行審查。經確認同意后,有關設備設施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生產經營單位方可恢復生產經營。涉及掛牌督辦的按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掛牌督辦程序予以銷號。
(三)加強監督檢查。開展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設計安全診斷和專項驗收評價的中介機構必須按照常州市中介機構管理的相關規定,及時將報告書上傳至市應急管理局應急管理指揮信息系統中介機構管理系統模塊。各地區對屬地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的抽查納入當年度監管執法檢查的重點。同步對設計單位和評價機構的服務質量進行考評,對存在問題的中介機構采取處罰、約談、通報等形式進行嚴肅處理,通過信用管理嚴格規范服務行為。
常州市應急管理局
2021年4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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